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青山校区);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希望大道10号大学城(九原校区)。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教育。
4.办学类型:应用型院校。
5.学制:2年
6.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二、招生信息
1.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2026年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通过资格审核的免试考生。
2.招生计划
请及时查阅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相关公告获取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生须达到招生大类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但若未达到学校相关专业实际录取线,也不能被录取。
1.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批次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及考生投档情况,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普通考生在普通批次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同分),则依次比较专业综合课、公共课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所有科目成绩均一致,将一并录取。
3.免试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按免试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6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予补录。我校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4.根据平行志愿规则,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5.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s://jwc.bttc.edu.cn/index.htm)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学费、住宿费、资助政策
学费、住宿费具体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72-6193071
2.监督电话:0472-6193066
3.电子信箱:66297@bttc.edu.cn
4.邮政编码:014030
5.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 3 号。
原标题: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s://zsw.bttc.edu.cn/info/1680/1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