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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创办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定名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四川省教育厅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2025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地处中国科技城、成渝副中心、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办学精神,坚持“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综合性的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课堂与工作室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46个(含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科专业40个,涵盖艺术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3个本科专业被列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数字音乐产业学院、数字影视学院、数字传媒学院、美术学院、数智设计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文化传承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大数据学院、体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网易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文化科技产业学院、健康科学学院共17个二级学院。建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科技艺术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文化艺能与社会心理研究中心、多语言中心、绵阳市羌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文昌文化研究院等科研机构。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并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学生创设了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16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近三年来,学校教师参与校外科研项目16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8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专利20余项。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15个国家,50余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与意大利里米尼自由美术学院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与海外多所高校开展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白俄罗斯、韩国、印度等国家引进国际人才,在校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30余人,短期交流的海外专家、学者百余人。招收来自俄罗斯、沙特、埃及、印度、蒙古、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摩洛哥、喀麦隆、孟加拉、尼日利亚、赤道几内亚、科特迪瓦等“一带一路”沿线40多个国家留学生300余人。

  学校积极服务地方产业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社会需求的复合创新型人才五万余名。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近三年(2023-2025)我校师生先后获奖省部级以上奖项2934项;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教育融媒体联盟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4043,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毕业证书按照统一要求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结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制:两年。

  第五条 办学地点:

  (一)绵阳校区: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

  (二)梓潼校区: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情况一览表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生按进入班级同班学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四条 学生进校后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一)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621000;

  (二)梓潼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622150。

  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招生考试院)0816-6358035(教学部)

  学校网址:http://www.sca.edu.cn/

  第十八条 本简章由学校教学部、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官方标题: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招生简章

  官方网址:http://www.sca.edu.cn/h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