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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目前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53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教职工11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2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6000余人。

  八、招生计划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九、录取

  1.一志愿录取。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征集志愿录取。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十、其他

  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未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4.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 真:0316—2083179

  E- mail: htzhshb@126.com

  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ncia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zb.nciae.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06500

  官方标题: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官方网址:https://zb.nciae.edu.cn/info/1039/26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