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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沧州交通学院

  2.学校代码:14202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6.学校简介:

  沧州交通学院(英文名称: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交通大学于2008年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校于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沧州交通学院,现有在校生2.7万余名。多年来学校办学成果丰硕,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2025年艾瑞深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Ⅰ类)中跻身30强,连续两年荣登校友会交通民办大学排名榜首,获评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在2025年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中挺进全国50强,全国排名第41,河北排名第一;在ABC排名整理发布的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院校满意度调查中,荣获2025年河北民办本科院校满意度排名第一。

  学校位于渤海之滨——英雄城市河北省黄骅市,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占地1200亩,规划建筑面积54万余平方米,已建成近39万平方米,三期工程15万余平方米建筑已全面开工建设。学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河北省园林式单位”称号、曾入选教育部学信网公布的“全国大学生满意度50强高校”。

  学校专业设置以北京交通大学优势学科为基础,紧跟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结合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有10个学院,开设3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特色,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为优势,工、管、经、文、艺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学科群。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创新创业立项课程1门。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处理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沧州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s://zsb.czjtu.edu.cn/)。以下为拟定的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序号招生专业普通考生考试授予学制学费标准教学地点
招生计划数类别学位(元/年)
1财务管理180管理学1管理学219000校本部
2工商管理160管理学1管理学219000校本部
3工程管理180管理学2管理学219000校本部
4工程造价120管理学2工学219000校本部
5酒店管理150管理学2管理学219000校本部
6旅游管理160管理学2管理学219000校本部
7化学工程与工艺50理工1工学221000校本部
8制药工程40理工1工学221000校本部
9车辆工程280理工2工学221000校本部
10机械工程270理工2工学221000校本部
1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0理工2工学221000校本部
12交通运输230理工2工学221000校本部
13土木工程105理工2工学221000校本部
14软件工程230理工3工学221000校本部
15物联网工程230理工3工学221000校本部
1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50理工4工学221000校本部
17自动化270理工4工学221000校本部
18风景园林80农学4艺术学221000校本部
19商务英语90文学6文学221000校本部
20英语110文学6文学221000校本部
21环境设计70艺术1艺术学224000校本部
22视觉传达设计70艺术1艺术学224000校本部
23数字媒体艺术35艺术1艺术学224000校本部

  四、录取原则

  9.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0.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每次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11.一志愿录取:河北省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2.征集志愿:如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3.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五、其他

  14.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5.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沧州交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沧州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6.本章程由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7-8887322/8887323

  E-mail:zsbgs@czjtu.edu.cn

  学校主页:https://www.cz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b.czjt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61199

  官方标题:沧州交通学院(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官方网址:https://zsb.czjtu.edu.cn/info/1177/59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