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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专升本考试单科最低录取控制线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普通考生”单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已经确定,录取依据考生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在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体最低录取控制线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科目(英语)最低录取控制线:30分

  二、各专业课科目最低录取控制线:45分

  三、录取

  (一)录取标准

  1.普通考生。录取前公布单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对单科成绩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依据考生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在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不区分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初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将在学校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二)补录方法

  若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我校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报名平台公布,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录。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和学校招生简章、补录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1.普通考生。报名补录考生专科专业应符合报名我校补录的本科专业的专业相关性要求。我校根据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按专业补录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补录,根据补录公告内容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公示

  我校将于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工作网站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复核。

  应届毕业考生在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学校将在7月下旬左右通过中国邮政EMS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