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升本录取采用“高校负责、考试院监督”机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5月13日投档并完成退档录检,15日公布征求志愿计划,16日填报,17日投档及录检。分类别排序投档,同分按科目成绩排序;艺术类可降分10分征求志愿;应届生须在7月15日前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否则取消录取。
录取流程安排
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机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 时间 | 录取流程 |
| 5月13日8:30 | 平行志愿投档 |
| 5月13日16:30 | 退档录检结束 |
| 5月15日上午 |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
| 5月16日8:30至16:30 | 填报征求志愿 |
| 5月17日8:30 | 征求志愿投档 |
| 5月17日16:30 | 退档录检结束 |
招录具体规则
分类投档: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情况下,文史、法学、教育、艺术类按大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理工、经管、农学、医学类按高等数学成绩高低排序,排序仍相同的考生一并投档。
高校录取: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与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征求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资格审核: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其高职高专阶段就读高校于当年7月15日前完成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复核,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