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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2026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6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学校概况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和浙江大学的“名城名校”合作办学模式,支撑引领学校创新发展、整体跃升。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高校。2020年1月,转设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本科高校,转设后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60位左右。2023年,高水平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4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点。2024年9月,宁波市出台《关于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行动方案》,着力将学校打造为应用型高校改革的“宁波坐标”。

  学校秉承“明德弘毅、开物启新”校训传统,发扬“明理于心、精工于术”的浙大宁理精神,坚持“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卓越专业人才”办学理念,坚定“立足宁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发展思路,加快建设“港城特色、浙大底色、理工本色”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文史、理工、经管、艺术四个招生类别招收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考专业要求。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如下表:

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普通计划数学费参考(元/学年)备注
文史1英语30552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文史2新闻学384800
理工3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5255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理工4电子信息工程3255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理工5信息与计算科学3248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理工6土木工程5255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理工7化学工程与工艺3355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理工8生物工程3855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理工9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355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经管10国际商务254800
经管11电子商务254800
经管12物流管理304800
艺术13数字媒体艺术309000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注:1.招生计划及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3.英语专业招生英语要求为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其他专业对英语不作要求。

  三、报考条件

  (一)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考试

  根据专业对口原则,高职高专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招考类别(我校仅面向文史、理工、经管、艺术四个类别招生)。考生可根据本人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5版)》确定适合自己的招考类别。

  考试全面实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请于2026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3月22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

  五、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一)划定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情况下,文史、法学、教育、艺术类按大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理工、经管、农学、医学类按高等数学成绩高低排序,排序仍相同的考生一并投档。

  (三)高校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阶段就读的高校于2026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及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它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1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按《浙江省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三)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高校寄送至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邮编:315100,电话:0574-88229100,招生官网:http://zsw.nbt.edu.cn/。

  (四)本指南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原文标题及链接: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指南

  https://zsw.nbt.edu.cn/info/1029/34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