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州交通职业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交通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
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公办本科层次理工类职业院校。学校占地1300余亩,建筑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余人,设13个二级学院,开设30余个本科、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7个。建校以来,学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秉承“质量立校、特色优校、人才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理念,为社会输送了十余万技术技能人才,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贵州交通人才的摇篮”,综合竞争力位列全国职业院校第一梯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务、实训等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书记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纪委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生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七条 本校2026年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报名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5〕74号)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招考职〔2026〕1号)文件执行。
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5:00,地点: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清镇校区图书馆C区一楼)
2.填报我校志愿的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准考证(免试文化课考生无需提供准考证)、《退出现役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根据《2026年贵州省专升本职业本科与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补充条目)》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未参加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一)普通计划考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应征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非立功授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实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课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指导,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满分300分。
2.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组织考试,采用技能实操的方式进行考查,满分150分,参考书目见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贵州交通职业大学2026年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
(二)具备免试文化课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实行“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的评价方式
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由我校组织考试,采用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满分15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考查范围为政治理论、文化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对专业基础知识与基础能力的认识。
(三)由我校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考试地点: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清镇校区)。具体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公布。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普通计划考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录取
1.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分专业不分科类划定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2.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上线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类别择优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课考试成绩再相同,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三条 应征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非立功授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
1.文化课分数线为全省同科类文化课合格分数线的80%,专业课分数线为报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的80%。
2.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上线后单独组织录取。
第十四条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
1.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未参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考生总成绩=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
3.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符合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考生,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我校相关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级奖学金等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在入学前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交通职业大学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贵州交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贵州交通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551400
(二)招生咨询电话:0851-88133355
(三)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gzjtzy.net/
(四)学校官网:http://www.gzjtzy.net/
(五)学校官微:
原标题:贵州交通职业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s://zsjy.gzjtzy.net/pageshow_1704010428219740000_2604101200258130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