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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5〕74号)规定,特制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代码:415201066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551700 

  学校简介: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学校创建于1938年,历经毕节师范专科学校、毕节学院等时期,2014年更为现名。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系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项目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学校占地1100余亩,设有15个教学院、4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1.2万余人。教职工千余人,其中正高职称近百人、副高职称200余人、博士200余人。学校现有省级区域一流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二级师范认证专业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省级一流课程88门。建有省级以上教学平台7个、科研创新平台15个。三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统筹学校招生录取、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支持。

  第五条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监督小组的监督,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本校2026年免试生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凡符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且毕业专业与《贵州省2026 年专升本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省教育厅公布)所列我校招收本科专业相对应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026 年专升本招生专业。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报考学前教育、制药工程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意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分科类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 倍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2.根据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专升本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依据省教育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录取。

  5.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6.因工作环境艰苦,女生谨慎报考采矿工程专业。其他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助、贷、减、免、补、勤”等途径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若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资格审核

  第十三条 专业课考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

  第十四条 资格审核

  1.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大赛免试生)于4月21日至4月23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准考证(免试文化课考生无需提供准考证)、《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技能大赛免试生提供)、《退出现役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叔仪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857-8331317)。

  2.若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效。

  3.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在https://www.gues.edu.cn/zs/上查询。

  4.免试文化课的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咨询电话:0857-8331317

  纪委电话:0857-8331459

  招生网址:https://www.gues.edu.cn/zs/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26 年3 月30日

  原标题: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s://www.gues.edu.cn/zs/info/1003/20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