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实行“高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按类别划线、1:1投档、同分按科目排序;高校择优录取,须审核毕业资格;未完成计划可征求志愿,艺术类部分专业降分不超过10分。
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
(一)划定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情况下,文史、法学、教育、艺术类按大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理工、经管、农学、医学类按高等数学成绩高低排序,排序仍相同的考生一并投档。
(三)高校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阶段就读的高校于2026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