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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大学202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部湾大学,英文名:BEIBUGULFUNIVERSITY。

  2.学校招生代码:11607。

  3.办学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4.学校简介:我校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运河城市——钦州市,是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具有国家海船船员培训资质的高校,还是一所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光、东南亚风情校园建筑特点,被授予3A级景区的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类型:学校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承担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条学历证书信息。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部湾大学。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

  3.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二章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委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六条招生对象。

  1.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旅游大类和教育与体育大类的公共基础课为语文。

本科学科门类代码本科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代码本科专业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生源专业大类代码生源专业大类学制计划类型招收考生类型
8工学818交通运输类航海技术081803K50交通运输大类两年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免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普通考生
8工学818交通运输类航海技术081803K50交通运输大类两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8工学808自动化类自动化8080146装备制造大类两年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免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普通考生

因篇幅有限,下载附件查看完整版招生专业:11607_北部湾大学招生简章.pdf

  第七条招生人数最终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八条关于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语言类、体育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进行复查,对专业水平明显未达到录取要求的新生,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新生入学当年不允许转专业,跨专业须慎重填报。

  2.航海技术、水产养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5个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等3个专业不招色盲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招色盲色弱者,且不招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

  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录取体检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建议女生慎重报考。入学后航海技术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规则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一)排序投档。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

  先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先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再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二)录取原则。

  考试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我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和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足额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条专升本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依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预缴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专业代码学制学费(元/年)
航海技术081803K两年4600
自动化80801两年46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80202两年4600
水产养殖学90601两年3800
财务管理120204两年4600
国际经济与贸易20401两年4600
市场营销120202两年4600
旅游管理120901K两年4600
物流管理120601两年4600
化学工程与工艺81301两年4600
食品质量与安全82702两年4600

  1.住宿费标准为: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人间:1550元/生每学年;(2)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人间:1350元/生每学年;(3)标准化公寓式宿舍8人间:1150元/生每学年。

  2.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每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参照桂价费〔201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按学生使用热水流量收费)。

  (2)代收费:体检费54元/人(参考2025年招标采购价,2026年按实际中标价收取,由学校代收,实行多还少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人(参考2026学年医保缴费标准,具体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由学校代收,实行多还少补)。

  (3)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二)国家和地方学生资助政策。

  1.我校设立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此外,还设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对退役复学、入学或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开通绿色申请通道,可按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缓解学业经济压力。

  (三)校内设立的奖助项目。

  1.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激励学生勤奋钻研、奋发进取,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我校设立了北部湾大学校长奖学金;为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了北部湾大学优秀奖学金,主要由综合素质类、考研类二类单项奖学金组成。

  2.为进一步拓宽资助渠道、丰富奖励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校还设立了各类社会类奖学金。在学有余力的同时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学校会为学生提供校内岗位的实践机会,每月依规发放勤工助学岗位补助。如果学生家庭或本人有突发的重大情况,对学习及生活带来影响,突发困难学生可以按照程序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委员会、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

  第十三条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复核。

  复核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教务处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新生,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延缓报到申请的专升本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结束前,未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应征入伍的专升本新生,应按要求向我校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当年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我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专升本考试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专升本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等招生违规行为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依规对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做好教育管理。包括各类考核与成绩记载及奖惩记录等。

  第十七条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我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参照我校相关规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二)我校对专升本新生进行信息复核,将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对人像比对不一致、违反招生规定、无学籍、空挂学籍或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得颁发毕业证书;无合格学历证书,不得注册学历。

  学历证书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

  第十八条招生相关信息。

  1.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535011

  2.学校官网:https://www.bbgu.edu.cn/

  3.招生官网:https://zsw.bbgu.edu.cn/sy.htm

  4.招生咨询电话:0777-2804088、2804188(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5.监督电话:0777-2808021(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6.举报邮箱:jwbgs@bbgu.edu.cn

  第十九条本简章适用于北部湾大学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其解释权归属于北部湾大学。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

  原标题:广西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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