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792

伊犁师范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 府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一、学校概况

  学校设有18个实体学院,另有3个备案筹建学院。现有64 个本科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58个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 拥有3个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1个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 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 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重 点专业,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现有教职工1453人,专任教师103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 士研究生学历25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744人;高级职称317人、 中级职称405人。另有兼职教师350人,“银龄计划教师”32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 自治区教学能手10人;自治区“天山英才” 一战略科学家1人、 “天山英才”计划—教育教学名师1人、“天山英才”计划一新

  疆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天山英才”计划一 自治 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7人;自治区“天池英才”特聘教授1 5人、 “天池英才”创新领军人才2人、 “天池英才”青年博士 8人;智力援疆创新拓展计划援疆小组团6个、智力援疆创新拓 展计划柔性援疆人才2人;先后聘任名誉教授10人,特聘教授 45人,客座教授43人。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在校生27270人, 其中本科生25450人,硕士研究生1820名。另有成人学历教育 学生4913人,成人非学历教育学生6384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 占地总面积1936亩,教学及辅助用房13.95万平方米;生活用 房30.28万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21.57万平方米。有21个单 位直属管理的实验中心,使用面积35521平方米。现有教学、科 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07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2070台(套), 图书馆藏书190.70万册,电子数据库30个。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二年制本科培养。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具体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 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四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 一 )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5年普通高职(专

  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 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5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五、收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 一 )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 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 · 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 生 · 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 · 年,财经类本科专业 学费3200元/生 · 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 · 年。收费标准 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

  (二)奖助学金政策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 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10000 元/人 · 年,以当年实际为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 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 · 年,以当年实际为准。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标准为一等4700元/人 · 年,二等3700元/人 · 年,三等2700 元/人 · 年,标准以当年实际为准。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 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 · 年,二等2000元/人 · 年, 三等1000元/人 · 年,标准以当年实际为准。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 标准为6000元/人 · 年,以当年实际为准。

  6.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 国家的规定申请。

  六、学籍管理

  入校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之后依照伊犁师 范大学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伊犁师范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证书注明“在本校专科起点xx 专业本科学习”。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伊犁师范大学相应学士学位。

  八、其他说明

  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录取等 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 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本简章由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 规定执行。

  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招生具体工作。伊 犁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 作。

  伊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029

  传 真:0999-8136136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ysdzs@y1n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 编:835000

  招生 QQ 群:1002045961

  微信公众号:伊师大学工

  学校网址:https://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y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