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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27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为右江民族医学院,英文名称为“YoujiangMedicalUniversityfor Nationalities”,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第二条学校办学地址:

  百色—百城校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98号

  百色—百东校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大道128号

  第三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培养包括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是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组织和实施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为100人,其中普通专升本计划8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续接要求及学费如下:

表一:右江民族医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85人)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

表二:右江民族医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15人)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

  注: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

  2.专业续接要求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高职(专科)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可对应报考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桂教办〔2025〕226号)。考医学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考生。广西高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

  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4年1月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4.2024年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4.助产学专业仅招女生。

  (三)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医药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补充规定:

  1.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录取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考生报考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第十一条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总分6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考2门,每门满分1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基础综合课(根据专业类别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考1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普通考生在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只需参加公共基础课考试。

  (1)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

  (2)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

  (3)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

  (4)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金奖、银奖、铜奖的;

  (5)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金奖、银奖、铜奖、广西赛区选拔赛金奖且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

  2.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专业类别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1门,满分300分,考查时间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安排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志愿填报方式及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院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依照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规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折算为年平均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预缴学费标准为:

  护理学、助产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交学费:54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一)百城校区:750-1550元/生·学年;

  (二)百东校区:1350-15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

  第十七条奖助政策我校将按照国家最新规定,积极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实施各类奖助学金措施,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专升本学生完成学业。

右江民族医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注:上述奖助学金措施如有变化,按照新的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延缓报到申请的专升本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应征入伍的专升本新生,应按要求向录取高校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当年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专升本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等招生违规行为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后,进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普通高等教育相关学生管理办法管理。

  第二十一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授予。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放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简章由右江民族医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右江民族医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李老师,张老师

  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98号(邮编:5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