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至5月上旬。
2025年天津市高招办将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录取招生工作。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分数要求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招生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