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952人。其中,软件工程16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60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40人,智能科学与技术54人,虚拟现实技术45人,电子信息工程53人。详细如下
2025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
院校名称 | 招生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数 | 其中:特殊考生类别单列计划数 | 可填报该招生专业的专业类别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160 | 17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60 | 17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40 | 15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54 | 7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虚拟现实技术 | 45 | 6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53 | 9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54 | 9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0交通运输、车辆工程 21能源与动力工程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 | 54 | 9 | 17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商务 | 30 | 2 | 01财政学、金融学 02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 47财务管理、会计学 48物流管理 49旅游管理 50电子商务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物流管理 | 30 | 4 | 01财政学、金融学 02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 47财务管理、会计学 48物流管理 49旅游管理 50电子商务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财务管理 | 20 | 1 | 01财政学、金融学 02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4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 47财务管理、会计学 48物流管理 49旅游管理 50电子商务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20 | 0 | 08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环境设计 | 51 | 2 | 51美术学 53艺术设计 |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81 | 2 | 51美术学 53艺术设计 |
备注:五年一贯制及二年制专科学生升学后学制三年,三年制专科学生升学后学制二年,具体以教育部学籍信息为准。
(一)录取时间和方式
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5日。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
1.单列计划考生录取(4月15日-17日)。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执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其中,兴边富民支教团考生如放弃录取,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考生依据所在院校递补顺序,按照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递补录取,获得递补资格考生按照特殊类型类别录取,不再进行普通类别录取。
2.其他考生录取(4月21日-25日)。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未获得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资格考生录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在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院根据相关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省招考院依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按科目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正式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对投档考生是否录取进行确定,对未录取考生的未录原因做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印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寄送至考生本人。
(三)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上予以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