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 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 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 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 到低分排位。
湖南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保证湖南理工学院2025 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 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4〕12 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湖 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 54 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 号)等相关 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 一 )学校全称 : 湖南理工学院, 英文译名为 : 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10543。
( 二)校址: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区域性中 心城市——湖南省岳阳市。
( 三)办学层次:本科。
(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五)校情概览。学校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 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是湖南 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 科规划高校、湖南省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
设高校。学校设有 18 个教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4 个,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权点 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15 个,国内一流建 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各 1 个,省级重点学科 2 个,省级重 点建设学科 5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2 个,省级一流 本科专业建设点 26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 个,省级特色专业 9 个。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高校 专升本招生考试。
(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 二 )我省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 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 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 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 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 役大学生。
(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 没有解除处分的。
2.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 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 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人才培养、办 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 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 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湖南省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 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 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 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免试计 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 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 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
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 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 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 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退役免试计划报考 具体办法见《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 试录取实施办法》(湘教发〔2024〕54 号 )。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 校期间(截止到2025 年 3 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 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 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 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 赛(原中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 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四、招生专业
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 进行,《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 湘 教发〔2024〕54 号,以下简称《对应目录》,见附件 3 )为报考 依据,考生须按照《对应目录》规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具 有音乐专业基础的学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
2025 年,我校计划在 5 个本科专业进行专升本招生,招生专 业见下表。最终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表 1. 2025 年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有考生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 8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 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其中, 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 毕业证、退役证(2025 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 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 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报名流程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湘教考成字〔2025〕1 号 )。
(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 次志愿填报时间为 3 月 23 日 8 时至 3 月 25 日 15 时,征集志愿 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 于 5 月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湖南省2025 年普 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填报 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期间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在退 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 类报考,并按照《对应目录》要求填报 1 所本科学校的 1 个对应 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 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普通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 5 所本科学校各 1 个对应的专业,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 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
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 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 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 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 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 及录取。
(三)缴纳考试费。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 准为 130 元/生。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 同步(3 月 23 日 8 时至 3 月 25 日 17 时)。报考退役士兵免试计 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的考生考试费的收取学校另行通知。未缴 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在 4 月 16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登录 “专升本信息平台”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 考前准备。
六、考试组织与管理
2025 年继续实行公共科目省级统考、专业科目高校自命题考 试的方案。省级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自命题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考试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有关要求, 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免试生考核测试。报考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 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 式为现场面试考核,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取得的测试 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学校择优录取。免试生考核测试时间为 3 月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教务处官网公告栏通知。荣立个人 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 能测试。
(二)普通计划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 2 门公共科目和 1 门 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我校根据专业 人才培养要求从省级统一命制的大学英语(科目代码 101 )、大学 语文(科目代码 201 )、高等数学(科目代码 203 )3 门科目中选 择 2 门,其中大学英语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 学考试时长各 120 分钟,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 150 分;专业 综合科目(科目代码3XX)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值 200 分,专 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为 150 分钟,音乐、体育相关专业由于涉及 专业技能考核,以实际情况为准;3 门科目合计总分满分 500 分。 2025 年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和考试大纲详见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官网通知公告栏。
表 2. 2025 年湖南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表
(三)普通计划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 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自行制卷。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在湖南理工学院考点考试。省教育 考试院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对考试工作进行统一组 织和管理。
(四)普通计划考试时间等事项。专升本普通计划的考试时 间统一安排在 4 月 19 日,上午第一单元:大学英语( 8:00-9:30), 第二单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10:30-12:30);下午第三单元: 专业综合科目( 15:00-17:30),其中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综合 科目结束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评卷与公布成绩
(一)评卷。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 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 要求评卷。
(二)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 10 天内,学校将自命题科目
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统一公布考 生成绩,考生可登录 “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请复核。学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 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 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专业综合科目 成绩有差错的,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成绩 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 查结果。
八、划线
学校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 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相应专业的录取 控制分数线或提出有关要求。
九、录取
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 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开考前 进行,4 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按照《湖南省2025 年普 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计划录取。原则上 5 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 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 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 绩(2 门统考公共科目、1 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 专业包括加试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 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 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 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 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 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 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 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招生高校可适当提高脱 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 10 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 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 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 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 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 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完成拟 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 7 日。
(四)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 行学历比对核查,原则上 6 月底前完成。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 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招 生高校再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学历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 进行学籍学历管理,学校 9 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 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 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 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 (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 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订专门的 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 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其毕业证书上标注 “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 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招生章程在湖南理工学院官网和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网 站发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湖 南理工学院教务处网站。 网址:http://jwc.hnist.cn。
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 以主管部门 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3.我校 2025 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730-8640016(教务处),联系人:李老师;
投诉电话:0730-8640142(纪检监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