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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专升本层次(包建档立卡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 招生代码:普通专升本6046,建档立卡贫困考生专项专升本646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专升本604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专升本层次(包建档立卡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 招生代码:普通专升本6046,建档立卡贫困考生专项专升本646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专升本604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46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