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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 2025 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以“ 审计”命名的全日制 普通高校,为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学校创建于1983 年,2011 年成为教育部、财政部、 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 三部一省”共建高校,2021 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需加强建设),2022 年通过核查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 B 类建设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 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审计大学 2025 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 以 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

  学校代码:1119(江苏省标)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 86 号(浦口校区)

  二、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计划类型专业代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统考科目(一)应试外语语种学费(元/年)
财经类普通类01020101经济学40高等数学不限5200
管理类(文)普通类02120202市场营销10大学语文不限5200
管理类(文)普通类03120402行政管理8大学语文不限5200
管理类(理)普通类04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5高等数学不限5200
管理类(理)普通类05120202市场营销20高等数学不限5200
管理类(理)普通类06120402行政管理17高等数学不限5200

  注 :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选拔对象

  招生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 在籍学生( 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学生、2022 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省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1.报名时间:安排在 2025 年 1 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名安排在 2025 年 4 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 公布。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 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考生报名: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 省统一考试选拔;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 参加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4.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 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 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 三)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1. 志愿填报。2025 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 2025 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 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8所院校的8个专业。

  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 2025 年3月22日。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 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 四)录取

  1.录取原则: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 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 生,学校不予录取。

  2.录取通知书:“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学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3.获2023年、2024 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 ,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 ,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办理入学手续。

  2.“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我校单独 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插班学习。

  3. 收费标准: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 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 136 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苏价费〔2002〕369 号、苏财综〔2002〕162 号),住宿 费标准为 600-1500 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 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 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 号、苏价 费〔2006〕319 号、苏财综〔2006〕57 号)要求执行。

  4. 我校按规定认真开展“ 专转本”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 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 专转本” 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5.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 专转本” 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专转本”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8318186, 电子邮箱:zsb@nau.edu.cn

  监督电话:025-58313807,监督邮箱:jjjb@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

  招生网址 :http ://zs.na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通信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 86 号,邮政编码:211815

  六、 附则

  本简章通过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 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